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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

——我校举办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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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促进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我校于9月10日下午,在大会议室举行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政教处主任李志周主持,200多名师生参加。

本次活动特邀滦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戈兆伟到我校进行法律知识宣讲。会场秩序井然,气氛庄重祥和。

宣讲过程中,戈兆伟法官以霸凌事件对应《宪法》《民法典》《刑法》等相关内容为主线,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行为习惯,通过分析发生在身边的一系列真实、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例,尤其是近期发生的邯郸市初中三人校园霸凌致死事件,以案释法,多角度深入剖析校园霸凌发生的原因、常见形式及其危害性,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定义、危害程度、预防措施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针对青少年中部分学生性格急躁、自控能力较弱、法治观念淡薄的一些不良行为,戈兆伟法官告诫大家以法论事,用真实发生的案例警示学生要引以为戒,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有自我分辨是非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忧心、社会不安的糊涂事。

最后,李志周主任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帮助青少年立德、学法、懂法、用法,希望同学们认真思考,将今天所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学校做一名遵规守纪的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这次活动真正取得实际效果。

此次活动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远离违法犯罪,同时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我们相信,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滦州天立海阳实验学校的学子们定能茁壮成长,成为遵纪守法、有责任担当的新时代青少年。

政教处 闫旭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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