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先进、学习先进,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根据《滦州市海阳学校奖学金发放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一至七年级)取得优秀成绩的 265 名同学予以表彰。
对李佳泽等5名同学颁发中学七年级一等奖奖学金。
对李昂等16名同学颁发中学七年级二等奖奖学金。
对崔艺萌等38名同学颁发中学七年级三等奖奖学金。
对高境等47名同学颁发中学七年级四等奖奖学金。
中学七年级有106位同学获得了奖学金。
对郭明倩等17名同学颁发小学一等奖奖学金。
对许敬怡等63名同学颁发小学二等奖奖学金。
对曾子轩等79名同学颁发小学三等奖奖学金。
小学有159位同学获得了奖学金。
本次共颁发奖学金178002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在今后的学习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学习、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体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不甘落后的进取精神、勤于钻研的学习精神、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力争早日跨入先进行列,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更好成绩。
2020.9.30